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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1-27 10:09:33 | 查看: 20| 回复: 0
  租赁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存在哪些增值税问题?资产池是怎样构成的?

海发宝诚租赁专业人士表示 在融资租赁交易过程中,设备出售方向租赁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,然后租赁公司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。证券化交易介入后,租赁公司向SPV转让租金债权之后,相当于在SPV与承租方之间建立了租金收付关系,因而应由SPV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。但是依据目前税收法律法规,SPV并不具备开出增值税发票的资格。

在未来全面推广增值税改革之前,在构建资产池时,为防范上述问题构成的障碍,就需要回避应纳增值税的资产(有形动产),挑选应纳营业税的资产(例如不动产、无形资产),从而解决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问题。要从根本上解决难题还有待于出台相关税收政策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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