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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3-12-30 08:44:18 | 查看: 26| 回复: 0
   那些退保前做了这件事儿的人,是人间清醒!

退保原本是消费者的正常行为,却因部分“黑中介”教唆、引诱,把“退保”做成了“生意”,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。近些年来风靡网络的“代理退保”,指一些机构或个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,以“可代理全额退保”为由,教唆、指使、引诱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消费者编造理由、伪造证据、提供不实信息拨打平安人寿客服投诉专线进行投诉、举报或诬告,以此收取高额手续费,并以消费者名义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,甚至引诱消费者伪造证据材料,实施“代理退保”。消费者可能因此参与非法行为,甚至构成欺诈,严重干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,使这些消费者面临较大的被诉讼或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。

“代理退保”个人或机构为达目的往往不择手段,平安客户唐先生由于经济原因无法缴纳续期保费,原打算办理退保业务,听说有“代理退保公司”可帮助办理全额退保业务,随即联系了该公司。该公司向索要唐先生的身份证号码、保单信息及银行卡等证件,同时签署退保后相关手续费事宜后,以“唐先生”的身份向平安人寿客服投诉专线投诉,要求全额退保。经调查,此单属于第三方代理投诉,不符合投诉处理流程。起初唐先生表示确为本人投诉,在保险公司向其详细说明代理退保的危害后,客户表示自己轻信了所谓的“代理退保公司”,今后将不再与其联系。但该“代理退保公司”表示为唐先生违约,要求唐先生支付服务期间的服务费及违约金共计1500元,后唐先生以报警结束此事。



通过正规途径反映问题、提出诉求,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权利。但是,当正规权益被别有用心者利用,通过非正常手段“维权”,很可能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更大伤害,尤其是“代理退保”行为可能让会消费者失去正常保险保障,也可能面临资金受损、遭遇诈骗、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。

本案中,唐先生没有核验服务人员身份和他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,轻信了他人,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。作为消费者需要清楚:保险公司在保单持有过程中提供的服务通常不会再收取额外的费用,如遇到收取“押金”“认购金”“服务费”等情况,要高度警惕。消费者要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购买合适的保险产品,正确了解自己购买的金融产品或服务内容,不轻信他人的“建议”,更不要随意出示保单和身份证件给他人,或交由他人代为办理退保手续,谨防不法分子借机窃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继续行骗。

通过以上分析及案例警示,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投保,充分了解所购保险的产品责任,除外责任及退保损失等,谨慎衡量是否退保。最后切记选择平安保险机构客服中心及官方APP等正规渠道办理业务,如有纠纷可通过平安人寿客服投诉专线4001-666-333或向监管部门反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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